各位考生:
感谢您报考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EMBA项目!
经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EMBA招生领导小组综合评定,按照交大安泰EMBA招生政策及复试分数线,现公布复试结果,请登录报名系统内第六步”复试“步骤中查看。
说明1: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在联考成绩达报考方向录取分数线、政治成绩合格、学历认证合格、体检合格和政审及背景调查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。体检在入学后进行,具体安排待后续通知。入学后3个月内,招生单位将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。复查不合格的,取消学籍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说明2:考生系统“复试”步骤中显示“拟录取“结果的考生,确定放弃上海交大安泰2024年EMBA拟录取资格者,请在“是否接受拟录取结果”一栏中选择“否”,保存提交后,请填写附件《上海交大安泰EMBA2024年放弃拟录取声明》,亲笔签字后扫描发送至admission_emba@sjtu.edu.cn,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。
说明3:报考我院并被录取,考生又通过“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”调剂,被其他学校录取,我院将取消录取资格。
说明4:报考我院未被录取,通过“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”报名,被其他学校录取,我院同意调出。
说明5:暂未公布复试结果的考生,请静待后续通知。
再次感谢各位考生对上海交大安泰EMBA项目的支持!
联系方式:
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EMBA 中心
中国上海市华山路 1954 号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B403 室
邮编:200030
电话:021-62932603, 62932628
电邮:admission_emba@sjtu.edu.cn